2023年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等監管部門發布了一系列食品行業監管政策,匯總如下:
1、《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月1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發布關于征求《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據悉,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起草了《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發酵酒及其配制酒》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些國家標準涉及污染物標準1項,為《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食品產品2項,分別為《發酵酒及其配制酒》、《果凍(GB 19299-2015)第1號修改單》;營養與特殊膳食食品7項,有《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等;生產經營規范1項,為《品中二噁英及多氯聯苯污染控制規范》;食品添加劑2項,有《食品添加劑 葉黃素》、《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食品相關產品2項,有《食品用消毒劑通用安全要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第1號修改單》;理化檢驗方法與規程18項,涉及《食品中雙酚A、雙酚F和雙酚S的測定》、《食品中甲醛的測定》、《食品中左旋肉堿的測定》、《?食品中酸價的測定》等;微生物檢驗方法與規程5項,有《食品用菌種安全性評價程序》、《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諾如病毒檢驗》、《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檢驗》、《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埃希氏菌計數》等。
相關報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征求《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食標秘發〔2023〕2號)
《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來反饋你的意見吧
2、《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發布
2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定印發了《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
《方案》明確,堅持問題導向,跟蹤評價工作聚焦重點食品安全領域、重點食品安全標準,聚焦食品安全標準執行中的突出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夯實標準制定修訂基礎,提升標準工作針對性、有效性。
《方案》提出,創新模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跟蹤評價工作維度廣度。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堅持常態評價、專項評價和專題研究相結合,堅持跟蹤評價與宣傳培訓相結合。承擔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綜合試驗區、區域營養創新平臺建設的省份,要主動將綜合試驗區、創新平臺建設與跟蹤評價工作有機結合,推進本地區跟蹤評價深入開展。
《方案》要求,開展常態評價、專項評價、專題研究和宣貫培訓。
側重對日常食品安全標準執行中問題及意見的收集分析。國家食品評估中心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以下簡稱“跟蹤評價意見反饋平臺”)建設運行,持續收集各方對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建議。
側重對重點食品安全標準開展深度評價。國家食品評估中心負責專項評價的組織實施,確定每年專項評價的食品安全標準名單并在“跟蹤評價意見反饋平臺”公開,負責組織開展問卷設計,匯總分析各地意見。
以研究課題形式,重點對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重點難點問題(包括與食用農產品標準銜接、與質量指標相關性研究、新型食品風險管理措施研究等)、標準執行中的突出問題(包括重點食品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在重點食品類別中的適用性研究)、標準制定修訂需求(包括社會經濟影響評價方法在食品安全標準中的應用研究)等開展系統研究。通過專題研究,獲得風險監測和評估數據、完整的行業調研數據、科學的評價方法及社會經濟影響評估結果等,為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確定重點標準制定修訂項目等奠定基礎。
專題研究項目由國家食品評估中心擬定,經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意見后確定,每年在國家食品評估中心網站公布。鼓勵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等組建工作組,聯合相關部門、技術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等共同承擔專題研究工作。項目牽頭單位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工作組、明確任務分工,推進專題研究及結果分析、匯總報告等。
《方案》還提出,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承擔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部門分工,做好督促檢查。國家食品評估中心負責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工作指導、反饋研究意見、維護在線平臺,組織專項評價和專題研究等。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本轄區跟蹤評價工作,并積極爭取財政經費投入,確保必要的工作保障。
相關報道:
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
3、市場監管總局廢止10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
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2023年第5號公告,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經過清理,決定廢止《工商總局關于印發〈關于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等10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
食品領域相關文件涉及《工商總局關于依法做好食品市場監管相關工作的意見》、《關于嬰幼兒奶瓶監管工作的公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要求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超過保質期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監管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承檢機構工作規定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質量控制和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等。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4、農業農村部印發2023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
2月21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印發2023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
為做好獸藥質量監管、畜禽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農業農村部組織制定了《2023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2023年畜禽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2023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簡稱“3個計劃”)。
根據分工,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3個計劃;定期通報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結果并組織開展部級跟蹤檢驗;根據監測結果,負責組織分析研判獸藥質量、獸藥殘留、動物源細菌耐藥等風險形勢。
相關報道: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3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3〕6號)
5、β-淀粉酶等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開征求意見
2月10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β-淀粉酶等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
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涉及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2種,包括β-淀粉酶和溶血磷脂酶;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1種,為2'-巖藻糖基乳糖;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添加劑1種,為三贊膠;擴大使用范圍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1種,為硫酸。
相關報道: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關于公開征求β-淀粉酶等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
6、海關總署發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有關事宜
為進一步規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申請工作,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要求,企業向住所地海關提出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申請,住所地海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告知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應當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通知》指出,受理申請后,住所地海關根據企業申請組織評審,結合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出口食品安全等情況,符合要求的上報海關總署推薦境外注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薦境外注冊。組織評審和審核上報工作應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完成評審和審核上報工作的,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且將延長時限的理由告知企業。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根據相關國家(地區)要求或實際工作需要,統一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整。
《通知》表示,企業補正材料、整改或因組織生產等原因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通知規定的工作時限內。
《通知》還要求,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在每年三月底以前通過信息化系統向住所地海關提交是否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的自我評定報告。
相關報道:
海關總署關于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有關事宜的通知(署稽發〔2023〕9號)
7、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綱要》提出,質量供給和需求更加適配,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合格率和食品抽檢合格率均達到98%以上,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4%,工程質量抽查符合率不斷提高,消費品質量合格率有效支撐高品質生活需要,服務質量滿意度全面提升。
在加快產品質量提檔升級方面,《綱要》要求,提高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制定農產品質量監測追溯互聯互通標準,加大監測力度,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藥物行為,嚴格管控直接上市農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的認證管理,深入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調整優化食品產業布局,加快產業技術改造升級。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加強生產經營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加快構建全程覆蓋、運行高效的農產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強化信用和智慧賦能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水平。加強農產品食品藥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完善信息化追溯體系,實現重點類別產品全過程可追溯。
相關報道: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8、市場監管總局就7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征求7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提升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市場監管總局依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標準最新發布實施情況,經充分研究,制修訂了7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食品及相關領域涉及 《食品包裝用紙和紙板材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紙杯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餐具洗滌劑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竹木餐飲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月餅過度包裝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等。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征求7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9、農業農村部印發2023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2月13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2023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
為加強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農業農村部組織制定了《2023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據悉,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目的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及時掌握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狀況和發展趨勢,有針對性開展風險評估和監督管理,不斷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023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包括部級監測和省級監測兩部分。部級監測包括病原微生物監測、違法添加物和獸藥殘留監測;省級監測重點針對省內流通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水分監測、違法添加物和獸藥殘留監測。
相關報道: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
10、《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發布
為規范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獸藥產品質量,農業農村部組織制定并發布了《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辦法》,自2月5日起施行。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開展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相關工作,適用本辦法。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是落實獸藥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應當遵循科學、規范、合法、公正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