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一全國建設工程分部分項名稱、內容、計量單位、計算規則,使工程量的計算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利于全國大市場的形成,使工程量計算清晰明了,減少承發包方計價的糾紛。
2、全面實行定額的量價分離,把國家發布量價合一的概預算定額制度,改為國家發布工程消耗量定額,單價隨行就市,變指令性、指導性價格為發布市場信息價格,從而使不斷變化的價格同相對穩定的實物消耗量相分離。
3、定額消耗量應劃分為由國家規定的法令性強制執行的實體性消耗及企業根據自身條件結合國家規定自主制定的措施性消耗兩部分,以利于施工企業展開競爭。
4、在統一工程分部分項名稱、計量單位、計算規則的基礎上,推行實物工程量的綜合價格計價法。按現行的定額計價方式,工程的各分項子目造價不能直接反映,必須重新計算取費后才能知道,模糊了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造價與總造價的關系。實行按直接費加綜合費用的直接確定分部分項工程造價的綜合計價方法,有利于投資控制和分包、設計變更等價款的計價工作,也有利于同國際慣例接軌。
5、建立全國性的工程造價信息網絡,及時發布各種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的市場價格,及時發布各類建設工程的市場成交價格,對建設工程造價的計價起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