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平面設計應按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緊湊、合理。
2、建筑物、構筑物的布置必須符合生產工藝要求,保證生產過程的連續性。互相聯系比較密切的車間、倉庫,應盡量考慮組合廠房,既有分隔又縮短物流線路,避免往返交叉,合理組織人流和貨流。
3、建筑物、構筑物的布置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和結合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在滿足生產作業的要求下,根據生產性質、動力供應、貨運周轉、衛生、防火等分區布置。有大量煙塵及有害氣體排出的車間,應布置在廠邊緣及廠區常年下風方向。
4、動力供應設施應靠近負荷中心。
5、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距離,應滿足生產、防火、衛生、防震、防塵、噪音、日照、通風等條件的要求,并使建筑物、構筑物之間距最小。
6、食品工廠衛生要求較高,生產車間要注意朝向,保證通風良好;生產廠房要離公路有一定距離,通常考慮30~50m,中間設有綠化地帶。
7、廠區道路一般采用混凝土路面。廠區盡可能采用環行道,運煤、出灰不穿越生產區。廠區應注意合理綠化。不得漏土。
8、合理地確定建筑物、構筑物的標高,盡可能減少土石方工程量,并應保證廠區場地排水暢通。
9、總平面布置應考慮工廠擴建的可能性,留有適當的發展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