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16版)、GB14881《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以及《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7版)等有關規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訂《方案》
在2018年對本市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企業重新生產許可審查時發現,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不能納入《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7版)品種范圍。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為使企業能夠合法生產該類產品,根據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7〕53號)文件規定,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編制了《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方案》中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定義
《方案》中的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是指非谷類食品原料經處理后采用噴霧干燥工藝,添加或不添加輔料、混合、包裝,供給6月齡—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5mm以下的粉狀輔助食品(GB1076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的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除外)。例如豬肝粉、蔬菜粉、水果粉等類別的產品。
三、《方案》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條件審查。
四、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關鍵控制點
《方案》規定,關鍵工序或關鍵點可設為:原料驗收、噴霧冷卻、配料投料、金屬探測等,并對其形成的信息建立電子信息記錄系統。
五、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類別是什么
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的食品類別為特殊膳食食品,類別編號為3003,類別名稱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品種明細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粉狀(非谷類)輔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