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規定》,現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4日,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采取書面形式,將修改內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見提出人真實姓名、所在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通過電子郵箱或傳真反饋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動植物處。
電子郵箱:1464912393@qq.com
傳真:0991-5811795
附件: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docx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修訂的起草說明.docx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對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