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建筑按功能分類,有軍用建筑(如射擊工事、觀察工事、掩蔽工事等)、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各種民用防空工程、工業建筑、交通和通信建筑、倉庫建筑,以及各種地下公用設施(如地下自來水廠、固體或液體廢物處理廠、管線廊道等)。
兼具幾種功能的大型地下建筑稱為地下綜合體。地下建筑按施工方法分類,有明挖和暗挖兩類。明挖施工后完全回填,上面不建任何建筑物的,稱為單建式地下建筑;上面再建其他建筑物的,稱為附建式地下建筑。明挖施工后部分回填、覆土或堆土的,稱為覆土建筑或堆土建筑。暗挖的地下建筑,通常是在較深的巖層或土層中挖掘成所需要的空間,頂部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的自然覆蓋層。
此外,在中國還有一種習慣的分類方法,把地下建筑分為坑道式、地道式(一般為暗挖)、掘開式(相當于明挖單建)和防空地下室(即明挖附建)。坑道和地道的主要區別在于內外地面標高的關系,內部高于外部的稱為坑道,低于外部的稱為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