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主要是指建筑的用途和使用要求,而隨著社會生產和生活的發展,將產生出有不同功能要求的建筑類型,不同的建筑類型又有著不同的建筑特點與不同的使用要求。
2.建筑技術
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結構、設備、施工技術等。隨著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建筑技術也將不斷發展提高,隨之促進了建筑各方面的改造。
3.建筑藝術
主要在建筑群體、單體,建筑內部、外部的空間組合、造型設計以及細部的材質、色彩等方面給予體現。這些藝術要素處理得當,便會產生良好的藝術效果,并且能滿足人們對審美藝術和精神功能之要求。
上述的三個要素,建筑功能是目的,建筑技術是手段,而建筑藝術則是前兩者對審美要求的綜合表現。對于不同性質的建筑物,三者之間會有著不同的辯證關系,它是可變的,關鍵還要看設計者的辯證把握。實踐證明,優秀的建筑作品都體現出了良好的辯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