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投資是指建筑工程項目從施工建設起到項目報廢為止所需的全部費用,即項目在整個計算期內投入的全部資金,它是由建設投入資金和流動資金構成。本工程計算期分為施工期和生產期。項目建設期是指項目從開始建設起到竣工投產為止所經歷的時間,建設期一般根據同類項目經驗數據與擬建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項目的生產期是指項目從建成投產起至項目報廢為止所經歷的時間,在項目經濟分析和評價時,一般以項目主要固定資產的經濟壽命期作為確定項目生產期的主要依據。
工程總投資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期間開始到項目全部建成投產為止所發生的全部投資費用。新建項目總投資由建設工期、建設工期、工程竣工投產所需的周轉金組成。一般來說,項目的資金來源包括對外貸款根據現行資金管理制度和項目預算編制辦法,建設期貸款利息應計入總投資。這樣,建設期的貸款利息就應該包含在建設投資中。
如上所述,項目的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按照資本保全原則和企業資產劃分的有關規定,項目竣工交付時,項目投資的全部資金均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國家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在使用過程中具有原始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工具和工具。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中可將工程費用、預備費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除應計入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以外的全部待攤投資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并將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建設期借款利息全部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在沒有實物有償使用的情況下可以長期使用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標和著作權。它們通常代表企業所擁有的一種法定權或優先權,或者是企業所具有的高于平均水平的獲利能力。無形資產是有償取得的資產。依法購買或者取得的無形資產支出,一般在受益期間分期資本化和攤銷。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中可將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的土地使用費(即土地使用權)及技術轉讓費等作為企業形成無形資產的初始投資計入無形資產價值中。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計入工程成本,應當在生產經營期內一次攤銷的各項遞延費用,包括開辦費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工程支出等。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中可將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的生產職工培訓費、樣品樣機購置費等計入遞延資產價值。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一年內實現或應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和各種存款、存貨、應收款和預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