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在其發(fā)展的進程中,無論是其體制還是勘察測量方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長足的進步,并且還在不斷地優(yōu)化創(chuàng)新。我國巖土工程勘察工作主要研究的對象是施工建筑的地基和基礎以及地下工程之間的關系。在巖土工程勘察工作展開實施的過程中,必須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就施工建筑基礎及地下工程的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給予充分的論證和分析,以便提出經濟合理和技術可行的解決方案。
1勘察測量工作的過程缺乏合理性
巖土工程勘察測量的工作內容應盡量全面、合理,相關部門在執(zhí)行勘察工作時,對地下水存在的位置進行勘察。但是有些管理部門,未根據實測的要求對巖土結構、形式進行充分的調研,造成巖土工程勘察的深度存在隨意擬定的現象,不僅導致勘察的結果不合理,同時也會導致整體工程施工質量下降,巖土工程勘察作業(yè)流程缺乏合理的保障措施。
2勘察作業(yè)的具體方法缺乏科學性
目前,我國針對建筑工程勘察作業(yè)的具體方法有如下規(guī)定:在實際勘察過程中,巖土的取樣數不能少于6件,同時,還需要盡可能保證取樣的巖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均勻性,以此來提高巖土工程勘察結果和數據的精確度。但是筆者通過調查發(fā)現,目前很多建筑工程企業(yè)在對原狀的巖土樣品進行采集時所采用的方法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和要求,科學性和合理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3勘察作業(yè)數據報告的準確性有待提高
在巖土工程勘察現場工作完成以后,要按照現場回饋數據進行分類整理,制定勘察數據統(tǒng)計報告表,依據地質勘察作業(yè)報告的模式,對巖土工程勘察作業(yè)的數據結果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針對巖土工程勘察數據,對巖土的具體地質勘察報告內容進行分析,但是地質勘察報告表并不全面,例如沒有針對巖土工程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