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下水的動力作用
巖土地下水具有一定的動力作用,但在一般情況下,地下水處于天然的靜止狀態,不會對巖土工程造成太大的影響,也就是說對巖土施工并無較大的危害。但是地下水的動力作用在受到人為因素影響而破壞其本身的天然靜止狀態時,就會由靜止變為運動。而地下水處于運動狀態下,難以規律運動,進而使得地下水的動力作用變大,如果此時沒有將其做適當的處理,很可能造成水文災害,例如:引發泥石流、基坑突涌等,不但會對項目自身的施工質量造成嚴重損害,嚴重者甚至威脅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地下水由于受到動力作用的驅使,就會增加巖土含水量和重量,促使巖土體發生物理或化學作用,導致巖土的結構受到破壞,土體出現松軟現象,從而改變了巖土本身的土質結構,不利于施工。
1.2地下水的升降作用
A.上升造成的影響
巖土內部的地下水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例如:氣溫、水層結構降雨量以及人為因素等影響,地下水水位會出現上升情況。這種水位上升問題會對巖土自身結構造成嚴重損害,使得巖土本身極有可能變為土壤沼澤,巖土結構的穩定性完全喪失。此外,水位上升還會對構筑物、建筑物等造成嚴重腐蝕,如果巖土土體屬于丘陵山地,那么水位上升很有可能造成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同時使得該區域內的一切建筑物失去穩固性,地下室完全被淹沒等。
B.下降造成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地下水出現下降問題大多屬于人為所致,比如采礦、灌溉等,實施這些項目時均需采集地下水或者于河流上游開展水壩水庫施工,也可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的上升會對巖體造成危害,同樣道理下降到某一極限,也會發生災害,比如地面出現下沉現象,此外,還會造成水枯竭、水質變差等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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