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采用粘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技術規程的規定;
(2)熔接連接管道的結合應有一均勻的熔接圈,不得出現局部熔瘤或熔接凹凸不勻現象;
(3)采用橡膠圈接口的管道,允許沿曲線敷設,每個接口為最大偏轉角不得超過2;
(4)法蘭連接時襯墊不得凸入管內,以其外邊緣接近螺栓孔為宜,不得安放雙墊或偏墊;
(5)連接法蘭的螺栓直徑的長度應符合標準,擰緊后突出螺母的長度不應小于螺托直徑的1/2;
(6)螺紋連接管安裝后的管螺紋根部應有2~3 扣的外露螺紋,多余的麻絲應清理干凈并做防腐處理;
(7)卡箍(套)式連接兩管口端應平整,無縫隙溝槽應均勻,卡緊螺栓后管道應平直,卡箍(套)安裝方向應一致。
3.5 管道的水壓試驗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室內給水管道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各種材料的給水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檢驗方法:金屬及復合給水管道系統在試驗壓力下觀測10min,壓力降時不應小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應不滲不漏,塑料管給水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h,壓力降不得超過0.05Mpa,同時檢查各連接處不得有滲漏。